北流市福利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保障市福利院在住老人照料工作正常开展,经北流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北流市福利院按规定补充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养老护理人员5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招聘(以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已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缴纳养老保险年数对应,男性放宽至55周岁,女性放宽至50周岁;或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男性放宽至45周岁,女性放宽至40周岁。
(六)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5月15日起至5月19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福利院办公室(北流市城中路152-1号)
五、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养老护理员证或老人能力等级评估证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过就业或社保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写明工作的起止时间)。
六、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考真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七、技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内容为护理技能,具体项目如下:喂饭、喂水、鼻饲、穿衣、口腔清洁、翻身、会阴部清洁、压疮预防、尿袋尿片的使用、淋浴。
八、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具有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等资格证者优先。
2.体检。北流市福利院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3.考核。考核由北流市福利院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出具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九、公示及聘用
经技能测试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福利院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十、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十一、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本岗位候聘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公示。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市福利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福利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