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23年“留人计划”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崇左市“留人计划”工作部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驻崇左各院校和区内外崇左籍高校毕业生免笔试招聘131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驻崇左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即毕业年度以及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
(二)区内外高校、职业院校的崇左籍毕业生(即毕业年度以及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二)学历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要求,详见《扶绥县2023年“留人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见职位信息栏)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已在扶绥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三、享受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扶绥县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的基础上:
(一)住房保障:招聘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驻崇院校和崇左籍高校毕业生,且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在扶绥县城区无房产的,可以优先租住人才公寓,免租金租住5年。未享受租住人才公寓的,参照《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办法》按人才类别给予每年3600元/人~36000元/人的租房补贴,按月发放,发放年限最多为5年。
(二)免试入编:参照《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办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崇左籍高校毕业生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入事业单位编制;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编外管理。
(三)购房补贴:在扶绥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参照《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办法》按人才类别享受购房补贴。即,取得博士学位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40~100万元,国内“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18万元,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内“985”重点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15万元,211高校毕业及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12万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可享受10万元,驻崇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5万元、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享受3万元。购房补贴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按月分五年拨付。
(四)绩效奖励: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发放年终绩效奖。
(五)挂职锻炼:招聘到我县的驻崇院校和崇左籍高校毕业生可根据组织的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以乡镇长助理、村支部书记助理和村主任助理等身份进行锻炼与学习。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
(六)驻崇院校和崇左籍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国家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5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扫码填报个人信息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用微信扫一扫“报名入口”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前请确认好岗位信息,以免岗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报名无效。
报名入口↑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确认面试入围人选
我县在报名日期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个人信息必须真实,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将收到《面试通知书》的邮件和电话确认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未进入面试人员不逐一回复。
(五)面试时间
2023年4月中下旬(暂定)。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统一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开展考核工作,报经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最终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表现、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入职人员参照《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留人计划”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录用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
(五)2023年3月10日发布的《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简章》招聘岗位和本公告发布的招聘岗位,驻崇院校和崇左籍毕业生只能报考其中的一项,如重复报名的要主动声明放弃其中一项。
(六)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直接面试,面试内容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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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数量 | 岗位工作 | 报考资格、条件 |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政治 | |||||
扶绥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岗位1 | 事业单位(全额) | 1 |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审核 | 药学类、中药学类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