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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协议合同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个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是由建于1910年的金华福音医院和1946年的省立金华医院合并发展而来的百年老院,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2021年成立了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全国2503家三级公立医院中,金华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71名,等级为A+,位列全国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前10%。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高级创伤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前身是金华地区妇幼保健站,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于2020年8月搬迁新址,新院区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来,是金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院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以“大专科+强综合”学科发展框架,成立了覆盖临床诊疗、个体保健、群体保健领域的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及儿童保健部,以妇科、产科、儿科为龙头,拥有中医妇科、产前诊断、盆底康复、儿童生长发育、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专科。拥有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学科(儿科),4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妇科学、妇女保健学),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招聘12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7人。招聘岗位身份为编外录用,协议合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2023年9月4日止,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所学专业一般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专业为准;
4.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9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楼614室 (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 傅老师 | 0579-82556050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7楼708室 (金华市后山路266号) | 吕老师 | 0579-89168169 |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报名表(表格见附件2)。
4.完成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方式根据具体岗位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权重如下:
单位 | 招聘岗位 | 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各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除药师、院前急救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 |
药师、院前急救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及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23日上午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聘用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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