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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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4-2024.8.26

已结束

全科、妇产科、临床医学
全职,社招
大专起
招聘要求

2024年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共有浙大四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等3个医共体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义乌市皮肤病医院等4家公立医疗单位共计划招聘99名工作人员(报备员额制),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各医共体同步发布医共体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20221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824日,招聘计划中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94824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98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和规培方向要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除应符合招聘条件外,录用后需在该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工作岗位为服务站。

(六)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824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改报)、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816日通过义乌市卫健局和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局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29583/index.html)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时间:20248248:0082617:00网址: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各报考人员应在岗位附件栏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并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的“考生来源”栏选择“政府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选项。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8249:0082717:00

招聘单位在线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的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四)查询(改报)

时间:20248288:00829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提交后,务必重新选择岗位再次提交进行报名,仅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为报名无效,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五)公布核减岗位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仅有1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临床、口腔和中医专业为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信息在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在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9400:009624:00

已通过报名审核人员须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平台“公开招聘-状态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专业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村卫生室、服务站岗位合格分为4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97日,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周内公布,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或笔试成绩不合格,以及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义乌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线上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5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等面试凭证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十)体检

1.各岗位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7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能在202412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拟聘用人员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相关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科目。具体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和考试试卷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以及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平台问题,请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87709326

考务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卫健局人事科:8525812185258123,监督电话:8990730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义乌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4年义乌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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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义乌市中医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义乌市朱丹溪中医院)

    2、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佛堂镇中心卫生院)

    3、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稠城院区(义乌市稠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义乌市义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义亭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义亭院区)

    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福田院区(义乌市福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城西院区(义乌市城西中心卫生院、义乌市城西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稠江院区(义乌市皮肤病医院、义乌市稠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稠江中心卫生院)

    8、义乌市上溪镇中心卫生院(义乌市上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上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上溪院区)

    9、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苏溪院区(义乌市苏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苏溪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苏溪镇中心卫生院)

    10、义乌市康复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后宅院区、义乌市后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赤岸院区(义乌市赤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赤岸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赤岸镇中心卫生院)

    12、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

    13、义乌市妇幼保健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义乌分院)

    14、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北苑院区(义乌市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共体江东院区(义乌市江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江东中心卫生院、义乌市江东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16、义乌市中心医院

    17、义乌市中医医院医共体大陈院区(义乌市大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乌市大陈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义乌市大陈镇中心卫生院)

    共17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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