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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了加快推进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进度,经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在保持《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招聘岗位计划表》不变的情况下,分批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现将第一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计划招聘87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四)招聘条件符合附件1的要求。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健康北海”微信公众号查阅岗位信息并报名,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8:00时至2024年1月5日17: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单位和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所填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发现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一周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健康北海”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3天内,用人单位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告发布后,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发布面试成绩公告。面试后一周内,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和“健康北海”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的成绩。
(四)考察。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本次招聘体检实行招聘单位(医院)交叉体检和复检,考生不得在招聘单位(本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和市委人才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1: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一批)
2: 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招聘报名登记表(第一批)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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