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经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须为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西藏英烈子女应聘的,不限户籍、民族;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4年毕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8:30发送至电子邮箱lzgxzx@126.com。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报名表》时,须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于2023年12月中旬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具体时间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面试将于12月中旬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2.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咨询电话:0894-5888775。电话咨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12月8日9:30-12:30,15:30-18:30。
监督电话:0894-5825319。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