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医院(洪洞县医疗集团、洪洞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1949年 101-50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二甲)

30人

 729

2023.8.23-2023.8.27

已结束

高层次岗位(院感控制医师、超声科医师、影像科医师、病理科医师、外科医师、骨科医师、内科医师、口腔医师)外科医师、内科医师、麻醉科医师、妇产科医师、精神科医师、中医医师、影像科医师、临床医师、会计
全职
招聘要求

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洪洞县卫生系统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9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2023年洪洞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9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洪洞县人民医院、洪洞县中医医院、洪洞县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实际人数达到或超过1:5的,增加笔试环节。其他岗位考试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高层次人才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岗位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具有相应岗位对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7日。

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htwt.bmren.cn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ongtong.gov.cn)

    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洪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会计类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上一招聘代码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调整或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考务费用

缴费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7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试费用,本次考试收取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先缴纳考试费用,再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岗位类别为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会计记录、会计核算、会计经济法等。

岗位类别为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的笔试内容:

《科目一》: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科目二》:公共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洪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两个同等对待”人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仅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前,招聘领导组要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委托有关专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重要环节录音录像,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由洪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洪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洪洞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1:洪洞县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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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洪洞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9年,位于县城中心,占地面积11321.4平方米,建筑面积9315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急救、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拥有干部、职工325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60人,实际开放床位200余张,下设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五官科、中医科、传染病区、麻醉科等11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及其他业务科室、13个职能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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