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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
屯昌县中医医院长期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的公告(2024年11月份更新)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及水平,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各个岗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24年屯昌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医医院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屯昌县中医医院2024年11月份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公众号平台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屯昌县中医医院门诊三楼人事部门(屯城镇屯新村委会环西路120号;电话:**)。
3.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屯昌县中医医院2024年11月份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需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的形式进行。由屯昌县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屯昌县中医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线70分;被录取考生服务年限至少在医院服务满3年。
(五)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屯昌县中医医院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屯昌县中医医院同等岗位资格的医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中报考检验科岗位,聘用人员只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其他待遇暂不发放,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后,其待遇方可参照屯昌县中医医院同等岗位资格的医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屯昌县中医医院。
屯昌县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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