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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北流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医院简介
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6年,是北流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北流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北流市残疾儿童定点评估和康复机构,是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技术指导于一体的三级医院。现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从医,敬业奉献,医德医风优良;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北流市城东一路0105号15楼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2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
5.相关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科组织进行,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和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在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
五、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办法
笔试、面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按50%、面试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分。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试人员。
(三)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6日9:00—10:30(医院15楼学术报告厅)
(四)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17日8:30—17:30(医院15楼学术报告厅)。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在北流市妇幼保健院户外公告栏公布,届时考生可前往查看。
七、体检和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最终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签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薪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或与本招聘启事要求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除本公告指定的报名地点外,不在其他地方设立招聘处,请应聘者谨防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医院将通过短信、公告栏发布各类通知,请考生留意查看。
(四)经体验合格、公告后通知报到的考生,需按医院通知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我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招聘全过程由院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
(七)未尽事宜,请与我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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