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黑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妇幼保健院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隶属黑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助产服务,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常见病预防、保健、诊治,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是一所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培训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医疗保健服务机构。
二、招聘计划
医务科干事1名,会计1名,护士2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体检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疾病隐患,具备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医务科干事: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按照公文格式起草各类文件。专业包括:哲学、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哲学、文学、汉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化、中国文学、新闻学、秘书学、文秘、办公自动与文秘、文秘与档案、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新闻学、新闻传播学、师范教育。
2.会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具有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可独立完成工作,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专业包括财会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会与审计、财会与统计、财务信息管理、预算会计等专业。
3.护士: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资质)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黑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对伪造、涂改证件及其他违纪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河市妇幼保健院(黑河市爱辉区雪松街113号)五楼503室。联系人:韩华咨询电话:**
(二)考试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医务科干事、会计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试用期实行基本工资,并缴纳四险一金(缴费金额按照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护士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实行基本工资,并缴纳四险一金(缴费金额按照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八、招聘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黑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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