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口腔医师、乡村医生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谦虚诚信,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学历: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1.口腔医学;2.农村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四)资格: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五)年龄:18-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乡村医生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报名,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附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现场报名:工作日将个人简历(附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提交到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办公室(业务综合楼六楼)。
(2)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附上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邮箱:dlwsy4388336@163.com。
(3)联系电话:0772-4388118。
(二)面试
1.简历审核合格后将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由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组织实施,择优录用。
3.面试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四、聘用程序及工资待遇
经面试后报院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直接进入试用期,视个人工作能力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和“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工资按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现行薪酬管理制度和象州县“乡聘村用”政策发放,聘用期内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负担。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象州县大乐镇卫生院
2025年9月26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