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1人

 5

2025.2.19-2025.2.25

报名中

食品药品学院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
全职,社招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全省事业单位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限定本市、县(市、区)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市、县(市、区)户籍〔该市、县(市、区)生源2025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市、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2025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对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2月25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2月25日17:00至2月26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查询系统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不通过的务必在缴费期限内重新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应聘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下同)相关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招聘岗位对面试有具体要求的,从其约定),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省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各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1:2025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2:2025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3:202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4:2025年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5:2025年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6:2025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7:2025年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8:2025年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9:2025年阜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0:202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1:2025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2:2025年朝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3:2025年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4:2025年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5:2025年沈抚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1-16:2025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2: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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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农林牧渔专业大类为主体的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48年,1999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辽宁熊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更为现名。七十七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农业高职办学之路,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特别是服务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流的办学条件为学校实现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拥有充分满足教育培训需求的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1108亩,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83亿元。校内建有教学服务型、科研主导型、生产实训型、自主创业型系列实训基地81个,教学实验实训室167个、科研实验室62个、省级以上科研实验室3个、300T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存储空间及万兆泛在网络。校外建有紧密型实训基地409家,与10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拥有1000余亩的校企合作共建的农业科教园。

    ——拥有覆盖现代农业全产业链的优质专业

    学校设有农学园艺学院、畜牧兽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朋朋宠物科技学院7个二级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扩招教育学院)、素质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44个专业,涉农专业比例70%以上。现有国家精品专业1个,国家教改试点专业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骨干专业10个,省级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群5个,省级示范、品牌专业23个。在籍学生12440人。

    ——拥有德技并修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60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47人,具有博士学位35人,硕士学位417人。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兴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辽宁最美教师2人,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辽宁省巾帼标兵1人,省级教书育人模范2人,省级教学名师18人,行业职教名师1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4人,省级骨干教师12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人、千人层次1人、万人层次24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辽宁创新团队专家3人,辽宁省首席科学传播专家1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人,辽宁省优秀教师6人,省“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辽宁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巾帼文明岗2个,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从企业和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专业和科研领军人才7人,5名行业大师入驻学校大师工作室。常年从企业、科研院所聘请兼职教师500余人,已建成由840余名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组成的兼职教师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立集培训交流、企业实践、进修研修在内的教师培养体系,系统、科学的打造拥有德技并修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

    ——拥有以人为本、以农为魂的特色学校文化

    七十七年的积淀与传承,形成了学校极具农业职业教育特色的文化体系。学校确立的“立足北方大农业,对接区域产业群,服务国家新战略,建设一流高职院”的办学定位、“为农业提供生产模式,为农民提供生活模式,为农村提供发展模式”的基地建设理念、“走出教室练,进入项目干,跟着企业走,随着季节转”的教改理念、“优者成才,能者成功,人人成长”的育人理念等系列办学理念,有效引领了学校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形成坚定的农业文化自信。耕读教育有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荣获“辽宁省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创新的办学模式全面契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

    ——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对接东北区域需求,创建出全新的农业类专业架构及其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要求,聚焦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打破传统农业的专业结构布局,优化形成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装备、食品科技、园林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宠物技术、药品生产与营销等八大特色专业群体系,突出了专业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彰显了集群化特色,形成了“种养加一体、产供销协同”的适应辽宁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的专业体系结构,催生了一批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和国家级骨干专业。

    ——立足学生全面发展,实施“育训并举”策略,创建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突出校企“二元”主体,强化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培养,探索形成了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征的校企贯通“4-1-1”人才培养模式、育训结合“1+N”乡土人才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二元三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并在其总体框架下系统化构建了种植类专业“双线双循环”任务导向式、养殖类专业“双班双基地”工学交替式等教学模式,全面实施了企业主修课、职业导师制、校企双导师制、双学籍制、企业学徒制、课程考评个性化、技能大赛免考制等系列配套的育人机制,学生的职业素养、实践能力、工匠精神得到了极大提升。

    ——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创建出共建共享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

    通过创建校企战略联盟、职业教育集团、校企深度融合等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实现人才共育、基地共建、资源共享。与大北农、北京伟嘉、大连三仪、中联重机、大顺国际、葫芦岛玄宇等有规模、有影响、有文化、有情怀的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及合作订单班。充分发挥双主体育人优势,实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协同培养。与中泰实业集团共建忆江南农业科教园,扩展实训培训基地1000亩。牵头成立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振兴委员会、全国插花花艺职业教育联盟;牵头成立全国首家生态园林行业、全国兽医领域等5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凝聚了政、行、校、企、社各方力量,推动产教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持续深化。入选全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100强”。

    ——瞄准区域产业需求,构筑应用技术研发平台,创建出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新模式

    依托辽宁省蛋鸡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辽宁省设施软枣猕猴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设施园艺重点实验室,构建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获批省级以上研究项目321项,取得了系列科研成果。“熊杂2号”至“熊杂8号”系列高粱新品种,元钰66、大民99玉米新品种、L189玉米新品种,熊豆1号、熊豆2号、农职豆1号、农职豆2号等农作物新品种,熊岳圆葱、熊岳紫长茄、裸仁金瓜、星辰一号黄瓜、熊岳长绿苦瓜等蔬菜新品种,熊岳白葡萄、早醒艳桃、“辽农红”苹果等果树新品种;日光温室设计与建造、日光温室果树蔬菜栽培新技术、南果北移新技术、动物健康养殖及疫病防治技术、动物无抗饲料的研发与推广技术、辽宁绒山羊高效养殖新技术等124项省级科研成果及267项国家专利。其中,获国家农林牧渔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1项、辽宁省科技进步奖17项,厅局级奖励34项。获得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82项,其中,一等奖5项。

    ——坚守农业本色,面向乡村振兴主战场,创建出立体式网络化服务“三农”新模式

    学校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不动摇,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依托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平台取得的系列成果广泛开展社会服务。率先开展日光温室的研发、培训和推广,形成熊岳Ⅰ、Ⅱ、Ⅲ、Ⅳ型日光温室及其配套的蔬菜、果树栽培技术,推广至东北、华北和西北16省,受农业农村部委托培训农业科技人员万余人。可移动内保温节能组装式日光温室推广至北京、青海等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产生了数以亿计的经济效益。“熊杂”系列高粱新品种的研发与推广,为辽宁不同时期种植结构调整作出了巨大贡献。“辽峰”葡萄新品种栽培技术已推广面积30余万亩,使果农获得丰硕的收益。动物健康养殖研究中心已累计为企业检测样品10余万份次,为动物疫病防控和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

    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充分发挥学校人才与技术优势,以党建引领、项目入村、创业带动等措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以营口东部山区、辽西北干旱地区为中心,积极参与“千名专家进千企”“百名专家对接百个乡村”活动,每年派出技术专家600余人次,足迹遍布320余乡镇,直接惠及贫困家庭3410余户,驻盖州市万福镇苇塘村扶贫工作队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立足辽宁,辐射东北三省一区,组织实施“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职教师资培训工程”“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工程”“西部对口支援工程”和“进乡入企服务工程”七大职业培训品牌工程,先后为省内外(包括新疆、西藏、陕西、湖北、内蒙古、吉林地区)培训基层农技推广干部、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乡村治理骨干等各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22万余人次。学院“农业高职院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入选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非学历教育)百项重点建设任务。。

    学校作为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和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与沈阳和营口等市区的中小学校联合,广泛开展了中小学生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年接待沈阳东北育才教育集团和营口市区的中小学生10000余人,通过学农研学实践活动,有效培养了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团队精神。

    ——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多方联动,创建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思政工作新模式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以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培育为重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人才培养全程,创建了“二级双线两段延伸式”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突出思政课主渠道和课程思政、校园文化、网络阵地等育人功能,形成了相关部门和各专业系(院)多方参与、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党政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思政格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学院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逐步构建了“导师+项目+团队”双创教育模式,形成了“课程+双创+思政+素质教育”相融互促、“1+N”多元协同育人特色。校内创业孵化基地成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获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高水平的办学成果赢得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高比例基层就业为辽宁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作用

    七十七年来,学校为我省农业农村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业技术技能人才达8.5万余人,广泛分布在我省900多个乡镇的农业生产一线,在新农村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规格职业技能大赛奖项凸显了优质人才培养的成效和水平

    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45项,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54项;近五年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国家银奖2项,铜奖13项;荣获各级各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73项。毕业生一直以“职业素质好,动手能力强,踏实肯干”受到社会用人单位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20年保持在90%以上,近7年均达96%以上。

    ——高层次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彰显了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水平

    学校实施以教研促教改发展、以科研促产教融合的“双研驱动战略”,2000年以来,荣获省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13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学校荣获全国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4项,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7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32门,主编“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36部,“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6部,“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15部,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资助项目3部,9部教材获评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典型案例1个,主持国家资源库建设项目2项、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1项、辽宁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1项、辽宁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

    ——高影响力的社会兼职与荣誉体现了国家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为辽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中国现代农机装备职教集团、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和中国都市农业职教集团4个国家级职教集团的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

    学校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辽宁省政府新型农民培训基地、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试点学校、国家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驻村工作队)、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和辽宁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辽宁省最美校园、辽宁省文明校园等数十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025年1月更新)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辽阳县中医院

    2、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胸科肿瘤医院)

    3、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心理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4、旅顺口区中医医院

    5、大连市中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骨科医院、大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7、大连市沙河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监督所)

    8、盘锦市中医医院

    9、葫芦岛市龙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大连市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

    11、大连医科大学

    12、沈阳药科大学

    13、辽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14、盘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朝阳市第四医院

    16、朝阳市中医院

    17、大连市旅顺口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

    18、营口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口市精神卫生中心)

    19、铁岭市中心血站

    20、朝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铁岭市昌图县乡镇卫生院

    22、盘山县人民医院

    23、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国医科大学预防医学研究院、辽宁省预防医学研究所)

    24、朝阳市康宁医院

    25、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

    26、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

    27、建平县医院

    28、盘锦市中心医院

    29、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

    30、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阜新市卫生监督所)

    31、鞍山市中医院

    32、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33、鞍山市肿瘤医院(鞍山市肿瘤防治研究所、鞍山市第四医院)

    34、锦州医科大学

    35、铁岭市中医医院

    36、铁岭市中心医院

    37、铁岭市结核病医院(铁岭市第二人民医院、铁岭市传染病医院)

    38、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39、台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台安县卫生监督所)

    40、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41、大连市血液中心

    42、岫岩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3、盘锦市康宁医院

    44、昌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图县卫生监督所)

    45、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原金县医院)

    46、大连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47、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大洼县第一人民医院)

    48、铁岭市妇婴医院

    49、大连市金州区中医医院

    50、台安县恩良医院(原台安县人民医院)

    51、桓仁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2、阜新市创伤急救医院(原阜新市公安医院)

    53、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54、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

    55、台安县中医院

    56、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7、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

    58、营口市中心医院

    59、北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0、北票市妇幼保健院

    61、北票市中医院(北票市第二人民医院)

    62、沈阳市铁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63、阜新市中心医院

    64、阜新市传染病医院(阜新市第三人民医院)

    6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铁岭市卫生监督所)

    66、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阜新市精神病防治院)

    67、阜新市中医医院

    68、鞍山市千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鞍山市千山区卫生监督所)

    69、鞍山市千山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0、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71、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72、朝阳县中心医院

    7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

    74、鞍山市长大医院(鞍山市脑科医院)

    75、桓仁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76、海城市中心医院

    77、海城市中医院

    78、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79、庄河市中心医院

    80、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81、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大连医科大学临床肿瘤学院)

    82、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83、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84、辽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85、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86、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87、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88、鞍山市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院)

    89、营口市口腔医院

    90、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大连市职业病防治院、大连市烧伤整形医院、大连市安宁疗护中心)

    91、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三人民医院

    92、辽宁中医药大学

    93、辽阳县中心医院

    9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95、凌源市中医院

    96、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医院)

    97、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中医药研究院)

    98、辽宁省人民医院

    99、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老年病医院)

    100、大连市普兰店区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普兰店区皮杨中心卫生院)

    101、辽阳市中医院

    102、铁岭县中心医院

    10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4、西丰县第一医院

    105、凌源市中心医院

    106、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7、辽阳市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辽阳中心医院、辽阳市急救中心、辽阳市紧急救援中心)

    108、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09、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眼科医院、大连市肿瘤医院)

    110、阜新市清河门区医院

    11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112、庄河市中医医院

    11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辽宁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114、大连市中医医院

    115、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红十字医院、大连大学附属大连市友谊医院)

    116、大连市中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7、大连市西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8、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119、庄河市第二人民医院

    120、大连市中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121、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

    122、庄河市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

    123、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妇幼保健院)

    124、瓦房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瓦房店市妇幼保健院)

    125、庄河市第三人民医院

    126、庄河市妇幼保健院(庄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27、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128、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9、大连市急救中心

    130、辽阳市中心血站

    131、辽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32、辽阳市胸科医院

    133、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134、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135、沈阳市于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36、西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7、铁岭市西丰县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

    138、大连市金州区第四人民医院

    139、西丰县中医院

    140、大连市普兰店区同益街道卫生院(大连市普兰店区同益乡卫生防保站)

    141、沈阳理工大学

    142、本溪市南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3、开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4、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

    145、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146、建平县中医院(建平县第二人民医院)

    147、大连大学

    148、海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城市腾鳌中心卫生院)

    149、大连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150、本溪开放大学(原本溪广播电视大学)

    151、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52、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153、本溪市平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山区卫生监督所)

    154、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155、大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6、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

    157、盘锦市大洼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妇幼保健院)

    158、北票市中心医院

    159、大洼区中医院

    160、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161、沈阳市蓓蕾幼儿园

    162、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163、大石桥市乡镇防保站

    164、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65、沈阳市沈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6、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

    167、沈阳市于洪区中医院

    168、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中心卫生院

    169、大连市建设学校

    170、大连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171、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172、本溪市溪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溪市溪湖区卫生监督所)

    173、辽宁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174、大连交通大学

    175、台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76、台安县结核病防治所

    177、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178、盘锦市中心血站

    179、盘锦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

    180、阜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8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82、建平县康宁医院

    183、铁岭市银州区医院

    184、盘山县中医院

    185、海城市妇幼保健所

    186、海城市结核病防治所

    187、辽阳市宏伟区龙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8、沈阳市沈北新区妇幼保健所

    189、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190、东北育才学校

    191、东北育才悲鸿美术学校

    192、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幼儿园

    193、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194、沈阳市于洪区乡镇卫生院

    195、沈阳市和平区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

    196、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下属学校

    197、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198、辽阳市第一中学

    199、辽阳市第九中学

    200、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铁岭市第二高级中学

    202、铁岭市实验学校

    203、铁岭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铁岭市医学会)

    204、昌图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05、昌图县妇幼保健院

    206、昌图县老城镇卫生预防保健所

    207、西丰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8、西丰县妇幼保健院

    209、铁岭市清河区妇幼保健站

    210、北票市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11、北票市教育局下属学校

    212、凌源市教育局下属学校

    213、凌源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214、凌源市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

    215、朝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16、朝阳县妇幼保健中心

    217、朝阳市朝阳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218、建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9、建平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20、建平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221、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222、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

    223、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224、盘锦市盘山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225、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第二小学沈抚示范区分校(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玄菟路小学)

    226、辽宁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227、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葫芦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228、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29、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30、辽宁省省直机关医疗服务中心(辽宁省省直机关门诊部)

    231、辽宁大学

    23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33、辽宁工业大学

    234、沈阳农业大学

    235、鲁迅美术学院

    236、沈阳工程学院

    237、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38、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39、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40、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41、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242、海城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243、海城市职业教育中心(海城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244、台安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245、台安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246、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公共卫生服务站

    247、鞍山市铁东区党群服务中心

    248、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卫生院

    249、鞍山市千山区人民医院

    250、本溪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51、本溪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本溪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52、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53、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卫生院

    254、本溪市南芬区思山岭街道卫生院

    255、桓仁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6、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中心卫生院

    257、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四平卫生院

    258、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卫生院

    259、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中心卫生院

    260、桓仁满族自治县黑沟乡卫生院

    261、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中心卫生院

    262、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卫生院

    263、桓仁满族自治县古城中心卫生院

    264、桓仁满族自治县八里甸子中心卫生院

    265、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木盂子卫生院

    266、桓仁满族自治县向阳乡卫生院

    267、桓仁满族自治县古城镇业主沟卫生院

    268、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69、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70、大石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71、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卫生监督所)

    27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27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卫生院

    274、大连瓦房店师范学校

    275、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276、大连海洋学校

    277、大连市西岗区医院

    278、大连市普兰店区第六人民医院

    279、瓦房店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280、庄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281、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共28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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