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个旧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全面促进个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结合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个旧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50人。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个旧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各年龄段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非应届在校生;
(二)红河州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发送相应邮箱:
(1)01号—19号(教师岗位):邮箱:370361484@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2)20号—27号(医疗卫生岗位):邮箱:gjwjjrsk@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3)28号—41号(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邮箱:gjrsjsyk@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
(4)以上岗位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个旧市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旧市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教育体育局、个旧市卫生健康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教育体育局、个旧市卫生健康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2.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
(四)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递补。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可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监委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和“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个旧人社”微信公众号,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和平路70号。
2.个旧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五一路53-57号。
3.个旧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西路364号。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个旧市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3: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