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浮梁县村卫生室

1-20人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19人

 227

2023.12.7-2023.12.8

已结束

乡村医生
全职
中专起
现场报名
招聘要求

浮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医生,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乡村医生共19名。

(二)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独立承担或协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协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3.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对常见急症做出初步诊断与早期抢救,并及时转诊。早期发现大病并及时转诊;为群众提供巡诊、出诊等服务;合理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

4.开展健康帮扶工作。

5.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订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

6.规范药事管理,建立药品购销台账;按两定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履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职责,使用基本医保系统实现村级结算。

7.完成乡(镇)卫生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资格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毕业生(2)具有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类、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等专业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乡村医生资格之一者。

4.其他条件。正在浮梁县内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农村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只能报考定向乡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告、报名、资审、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浮梁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县卫健委二楼)。

3.报名须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及填写好的报名表1份,报名表可登录浮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4.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县乡村医生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2,若低于1:2,则取消相应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有关部门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6日上午;地点:新平中学。

2.笔试内容: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年版)》,笔试成绩为100分。

3.2023年12月15日到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笔试成绩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拟定招聘岗位等额进入体检。若同分,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执业证资格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被判刑。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浮梁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聘用后,若中途有离岗者,一年内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县卫健委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工资主要由岗位补助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公益性补助四部分组成,实行每村独立核算。

(1)岗位补助。县财政局根据核定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人员,按2000元/月标准核拨岗位补助经费给乡村医生所属乡(镇)卫生院,作为乡村医生的岗位补助。

(2)专项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补助、边远山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以及防疫补助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补助。

(3)业务收入。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扣除各项社保缴费)以及相关服务项目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增量。

(4)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关于“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由乡(镇)卫生院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缴费标准最低档标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来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原应下发至村卫生室40%经费)。

(5)县财政按每室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公益性补助,主要用于村卫生室修缮、设备购置、网络信息化建设以及乡村医生收入补差等(由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七、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浮梁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二)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浮梁县人社局事业股:**

浮梁县卫健委基层卫生股:**

2.未尽事宜由浮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浮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2:浮梁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表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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