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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公告(二)
01医院简介
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等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培训、科研等工作,是全市唯一的规范化诊疗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皮肤医学美容的二级专科公立医院,是贵港市性病防治中心。目前门诊部设有皮肤性病科、医学美容诊疗中心、内科门诊、中医结合门诊、检验科等科室;住院部设有皮肤科病区。医院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152号(九龙新城小区旁)。医院拥有当地最完备的德国皮肤超声影像仪、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各类激光美容设备、德国威伐光治疗仪、臭氧水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仪器,经过60余年的发展,医院聚集了一批优秀的皮肤科医师,在当地皮肤科领域人才优势明显;来院患者来自广西各地以及邻省,年诊治患者约9万。
如今,医院正加紧筹备建设“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体大楼已封顶,计划于2025年投入使用,设置病床400张、养老床位100张,总建筑面积50700平方米,朝着发展成以预防、诊疗慢性病、老年病、皮肤病、性病、皮肤美容及常见多发病为主的二甲综合性医院的目标迈进。
为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现向社会公招贤纳士:
02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单位安排;
(三)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03岗位需求表(见职位信息栏)
04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招聘信息长期有效。
(二)应聘方式:
1.符合条件者将个人简历发送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党政办邮箱:ggpfy008@163.com,或将纸质版简历投递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党政办公室,电子版简历以个人名字命名发送。简历封面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简历内容须附有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附有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复印件。
2.简历投递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152号贵港市皮肤病医院7楼党政办公室,邮编:537100。
05薪酬待遇
(一)经考核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编外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自治区标准执行,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06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公示---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流程进行。
07其他
(一)经初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医院公告栏进行公告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培训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食宿自行解决。
(四)未尽事宜,请与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办公室联系。
08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ggpfy008@163.com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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