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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合同制工作人员4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具有国(境)外院校教育经历的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报告。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21日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端登录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U5YQmRRRWtKWlhJ
(3)资料上传:报名成功后,将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各学历层次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岗位所需资格证及执业证书;⑥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考,还需提供现就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扫描合并为PDF文件发送至hr85899096@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以“2024年招聘+报考岗位+姓名”命名,请勿重复投递。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均应保证真实、准确、有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材料上传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硕士分为专业技能考试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应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我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人事科办公室
联系人:闫老师蒲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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