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溪口镇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卫生院护理人员紧缺,急需补充人员,经院委会研究讨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名,具体如下:
01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0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计划生育,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专业素质;
5.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6.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03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品德与业务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与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04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时间:即日起-2024年1月10日,上班时间(8:00-11:30,14:00-17:00)
(2)地点:上杭县溪口镇卫生院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龚)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携带资料直接到卫生院办公室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报考者应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学历证明备案表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竞赛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合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试方式:
如只有1名报名者,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应在70分以上;如有2名以上报名者,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及面试各占50%。
3.考试内容:
笔试:医学基础知识;面试:结构化面试
4.体检:
根据总分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按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及体检项目等参照公务员体检管理办法。
5.公示:
根据总分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6.聘用:
按照总成绩,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聘用。
其他事项
1.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本院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并提供离职证明,否则不得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编外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