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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贺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见职位信息栏)
(一)儿科学科带头人1名;
(二)放射科医师2名;
(三)儿科医师2名;
(四)急诊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3.热爱妇幼卫生健康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二)具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医学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
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下载附件:《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将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送至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贺州市光明大道293号综合楼507室)。
2.网络投档。报名人员下载附件:《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将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后通过word文档传至人事科邮箱hzsfybjyrsk@163.com。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的条件,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部门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
五、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二)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按照贺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与医院同类同级人员同工同酬;绩效工资按照上级部门备案方案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人事科联系电话:**
医院现址:贺州市光明大道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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