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推动萝北县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加强萝北县医共体成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共体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医疗业务发展,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医共体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以致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临床医生7人、彩超医生1人、护理人员5人(详见附件2)。
本公告在萝北县卫生健康局、萝北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医疗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要求;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具体岗位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具有与学历相一致的学位证书)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其他成员单位临床医学专业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执业助理资格证书
2.护理岗位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仅限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均可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萝北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
具体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有工作经历者,另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4.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校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
5.应聘护理岗位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2023年度考试合格但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可先提供成绩通知单)。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考试形式拟采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包括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时持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具体考试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医共体医院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3.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下一步手续。
(三)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拟聘人员由医共体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和用工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和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医院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考试、聘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聘用。
六、聘用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一)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均有试用期,具体试用期限以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为准。试用期满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员工。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合同工资,聘任人员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外聘人员的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与编制内职工享受相同待遇。
(三)执业资格要求
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岗位未要求取得本专业执业资格证的需在正式入职后三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对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医院将无条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组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五)应聘者应准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如未及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实施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萝北县人民医院医院负责解释。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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