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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科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诚聘编外护理及药学领域专业人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能胜任岗位工作。
3.身心健康,无职业禁忌症,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富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5.符合招聘岗位设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承诺在本单位服务至少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者。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者。
4.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况。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投档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至陆川县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御景园小区北侧)。
四、资格审查
医院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后续考试。
五、笔试、面试
笔试与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公示
我院对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将在医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主管局批准后,于接到通知后3日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初设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薪酬待遇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一)招聘流程:现场报名→材料初审→笔试/面试(视报名情况而定)→公布成绩→体检→公示→正式聘用。
(二)考核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倍,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若未达此比例,则直接进行面试。
(三)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培训合格证、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考试及录用通知。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医院人事科,电话:**。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陆川县妇幼保健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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