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临床医师2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江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全程监督指导。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面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台江县民族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4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发布公告
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gztaijiang.gov.cn/)、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2024年4月24日上午10:00-13:30,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岐黄广场。
(2)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登录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gztaijiang.gov.cn/)、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错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成绩单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校验期内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4)个人简历一份如有专业业绩材料可一并提供。
七、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当天携带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人员,我院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3.提交就业推荐表的拟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能及时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4日14:00
2.面试地点: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
3.面试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由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江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监督指导。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需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视为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数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拟入围体检人员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并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通过面试,成绩入围并与台江县民族中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1.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参照台江县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2.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审批
(一)体检合格后,由台江县民族中医院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确定聘用后需在3日内到医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民族中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
2.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3.本次人才招聘,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按台江县备案制人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确定为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公开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的,除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待遇方面参照编内人员对待。
十三、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相关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四、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属台江县民族中医院,其他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院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县卫生健康局)
台江县民族中医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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