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代县人民政府批准,为进一步充实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因部分岗位未达招聘计划,结合实际需求,调整资格条件及招聘流程,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客观公正。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涉及全县4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分院,计划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代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招聘乡村医生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乡村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
3.愿意遵守乡镇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调配。
(二)资格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开展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所需的基础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0月31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具有代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代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五)不得报名情形
1.在职的乡村医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乡村医生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代县医疗集团五楼小会议室。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流程: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查学历、专业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合格后,填写《代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在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应聘人员需持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
2.笔试内容:满分100分,聚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点,结合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求,同步考察医疗卫生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侧重实用性和岗位适配性。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1:3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
(三)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在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应聘人员需持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适配性、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服务意识及综合素质,结合乡村医生岗位实际工作场景设问。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岗位调剂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对原报考岗位未被录取的人员,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后,根据空缺岗位情况进行调剂;调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或调剂至无报名人数、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拟聘用人选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结合乡村医生岗位特点及医疗卫生工作需求,增加相关专项检查项目。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递补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需征得递补人员书面同意);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各乡镇卫生院及应聘岗位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同步公示;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前培训
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由县医疗集团统一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基本医疗技能、公共卫生服务、职业道德规范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期待遇
聘用的乡村医生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岗位补助、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及医疗收入等组成。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代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县医疗集团及涉及招聘任务的乡镇卫生院协同参与。咨询电话:523218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七、解除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影响乡村医生职业形象和正常工作的;
2.严重违反乡镇卫生院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经核实确认的;
5.达到国家规定的退出年龄或提前30日书面申请辞职并获批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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