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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鱼峰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鱼府规〔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鱼峰区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共14人。具体岗位和岗位资格条件按照《2024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报考卫生院和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3.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七)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4年7月31日(含31日,下同)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4.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要求等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21日。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6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8:00至6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明确符合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之一,年龄、职称、身份等其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同时满足)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8:00至6月28日12:00。在2024年6月21日8:00至6月27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确认、面试通知等均由报名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报名系统上方的微信公众号并在招聘期间将该公众号置顶,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地点:柳州市区内,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
3.面试资格复审:
入围考生须在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柳州市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41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无法在规定时间补齐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考生出现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包括:
(1)报名表1份(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3)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取得相关部门盖章方为有效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4.面试组织:
(1)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和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试题由命题小组进行封闭出题,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试题接送组负责落实面试试题的领取及送达面试考点。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启用备用卷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考点公告栏、报名系统和“健康鱼峰”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3)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面试当天未按规定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当直接面试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审核人数的比例超过1:6时,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可以启动筛选程序,按不少于1:3的比例筛选出符合面试的人选,筛选时间和筛选方式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并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栏目和广西柳州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fq.gov.cn)发布公告。
(四)考核
1.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同意、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由招聘单位或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五)体检
1.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鱼峰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1.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西柳州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fq.gov.cn)和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公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人员聘用
1.聘用通知下达后,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日期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和广西柳州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fq.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本简章由鱼峰区卫生健康局、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表)
2.监督电话:**
1:2024年度鱼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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