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是我市一家集医、教、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市269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是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包头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建筑面积共12.2万㎡,编制床位1150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经第一批次招收后,现将我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第二批次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招收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临床医学、中医(含蒙医)、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户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3.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①中途退培不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得报考住培;
②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和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③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
④科学型研究生不在招收范围内。
4.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本院职工有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意愿的,需在院内OA中打印并填写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经过审核同意后,按照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复审工作。5.其他条件事宜关注后续通知。
四、报名方法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五、报名、招录方式及程序
(一)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最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7日(8月17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时间:8月19日9:00—12:00;
现场审核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9层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3.考核时间、内容及地点:
(1)考核时间:8月19日14:00—18:00;
(2)考核内容:临床医学理论综合+技能考核+面试;
(3)考试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10层;
4.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查询件;
(5)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审核内容: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入学资格。
6.医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7.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六、录取原则
(一)向基层倾斜
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
(二)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
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取。
(三)向紧缺专业倾斜
全科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有关事宜
(一)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初步审核网报信息。
(二)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
(三)根据现场审核情况安排招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医院另行通知。
(四)公示结束后,医院将通知报到时间,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按照通知时间报到,开始培训。
八、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九、待遇保障
(一)基本待遇,参加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人学员每月发放国家和自治区的基本生活补贴为2500元/月,紧缺专业基本生活补贴为2600元/月,社会人除基本生活补贴外医院为其发放基本工资,具体标准由地区平均标准核定。
(二)培训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优先为外地学员提供免费住宿。
(四)享有与本院职工相同的误餐补助卡300元/月,根据学员工作量、出勤情况等综合情况考量,发放夜班费等待遇。
(五)培训期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通过的学员获得1000元奖励。
(六)培训期间,外单位委培学员和社会学员享受一次与医院职工相同标准的健康体检。
(七)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培教材、工作服和胸卡;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活动中心等教学场地及活动场所。
(八)可参加医院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享受福利等;学员在培训期间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者、年度评奖评优表彰、受到其他各级各类表彰、感谢信、锦旗被媒体宣传报道者等均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十、联系方式
地址: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毕教办(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解放大街157号)
联系人:赵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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