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公告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于193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和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高度重视人才、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为满足医院进一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适合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全面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共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元月11日至元月19日
2、报名地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3、咨询电话:**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各种相关证件显示的真实信息填写报名表。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原件进行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2、笔试科目:卫生类岗位考试包括《卫生类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面试:笔试结束后,所有笔试成绩通过医院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医院划定最低分数线由医院根据此次考试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经过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取消。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面试采取专业命题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笔试和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录用的工作人员是医院非编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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