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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
(五)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2024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2024年考核通过但证书未发放的可以凭成绩单或电子证书作为依据),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7月31日。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临床病理学、全科医学、重症医学、临床药学、放射影像学、放射肿瘤学、骨科学、医药信息管理专业未在该目录内,为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高校新开专业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
4.招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5.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同等对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3楼318室人力资源部。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表、本人正式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职能部门共同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所有岗位按不低于1:3设置开考比例,对少数特殊专业、急需紧缺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医院需求量大的岗位。
(3)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四、考试考核
(一)笔试
1、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进行笔试。
2、笔试考试内容按照招聘计划与岗位表中标注“笔试试卷类别”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的相关要求见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保持手机畅通。
4、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2:1的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及排名
(1)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毒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截止期限为公布体检入围名单之日起60天内;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医院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部门备案,并办理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录用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九、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的情形或其他不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招聘由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服务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4: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报考人员在院工作近亲属相关情况摸查表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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