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501-2000人 学校(小/中学+中/大专+大学)

7人

 288

2024.10.22-2024.11.22

报名中

药学、中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心理学
全职,社招
硕士起
招聘要求

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下半年引才简章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和《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精神,在2024年5月11日发布《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引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简章。

一、引进对象

符合《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C类高素质人才,即:取得国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医疗、教育系统可适当放宽学校条件,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在试岗期内的已引进人才);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以及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四、优惠政策

(一)昌吉州公立医疗机构全职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生活补助。

(二)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无法入住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三)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在昌吉州落户并购房的,由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原985高校、境外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原211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服务不满5年离开昌吉州的,按剩余服务年限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已经享受生活补助的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除法定节假日和休假外,引进3年内,疆内的额外享受10天休假、疆外的额外享受20天休假。配偶需要随调的,按有关规定在昌吉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阶段入学(入园)的,由各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安排。

(五)引进人才正式聘用后,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7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7级职员(州直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7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10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8级职员(州直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8级工资待遇)。

(六)每年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从工作满两年、且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引进人才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一批优秀人才,报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建册立档”管理,根据所学专业、从事领域、发展潜力和能力特点,制定“一人一策”跟踪培养方案。根据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由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引进人才担任州直部门、县市(园区)、乡镇(街道)等领导职务;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公务员。

(七)表现优秀的硕博士研究生,可纳入昌吉州“战略英才引育计划”重点培养。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5万元,其他985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3万元。

2.免费入住100-150平方米的专家人才公寓,服务期满后可按成本价购买。

3.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统一由州党委组织部掌握并重点跟踪培养和使用,引进第1年选派至州直综合部门跟岗学习,第2年选派至乡镇(街道)挂职锻炼,期满考核优秀的,按规定调任公务员,安排至乡镇(街道)或州县部门领导岗位工作,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4.对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亲属安置等方面诉求按照“一事一议”统筹解决。

五、引进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政审体检、试岗考察、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zxbm.work:8013)。

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查询岗位表(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个人照片(2025年高校毕业生需提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漏传资料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30日

2.资格审核要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核

由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采取线上面谈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线上面谈重点测试责任意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的能力。线上面谈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线下面试环节。

根据线上面谈结果,按照岗位数量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线下面试人选,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博格达网及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可全部进入线下面试环节。线上面谈分数不占线下面试分值。

进入线下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线下面试。线下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线下面试重点测试专业水平、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还需进行实操测试。

线下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数量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博格达网及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政审体检

由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拟试岗人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局派出所、村(社区)居委会、毕业院校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其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合格者进入试岗考察环节。

(五)试岗考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试岗考察,时间一般为6个月。试岗3个月以上,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结束试岗。试岗期满后组织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通过试岗考察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按照试岗起始时间计算。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七、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简章》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可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通知简章栏(http://www.cj.gov.cn)、昌吉博格达网公示简章栏(http://www.xjcjdj.cn)或通过关注“昌吉人社”公众号下载。

(三)昌吉州、县(市)两级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党委组织部。州本级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负责政策咨询):

联系人:**、**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青红艳** **

木垒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纪艳艳** **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马志强** **

奇台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小琴**

吉木萨尔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方萌** **

王艳婷**

阜康市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杨娜** **

卡吾沙尔**

昌吉市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睿琪** **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余浩洋** **

呼图壁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马季茹** **

玛纳斯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玉福** **

(二)监督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4-1238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1: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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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简介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拥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新校区和昌吉市延安路的分校区两个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981亩,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
    学院在校生1.7万多人。教职工697人,其中专任教师562人,教授、副教授137人,研究生学历217人,双师素质教师226人。建成区(州)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教学名师7名、教学能手7名、思政骨干教师2人;州级专业带头人13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2人。

    学院实行二级管理体制,下设9个分院(医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体育与艺术分院、学前教育分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三大实训基地:国家级公共产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双创中心、民族药展馆;一校: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校内拥有各类设施设备先进的实训室163间、校外实训基地270余家。图书馆藏有图书80万册。学院与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建立本科函授站。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近年来,学院在区州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升优质校、争创双高校”为目标,坚持育训并举、服务社会,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条主线,全面推动校企业合作育人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办学跟着就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走,人才培养跟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走”的办学理念,专业设置紧贴乌昌地区产业发展要求,形成了预警和退出机制,新增新能源汽车技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4个新专业,开设高职、中职、技工类专业67个,重点发挥智能制造、电力工程、医药卫生服务、康复治疗技术四个自治区骨干专业群和四个国家级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药学)的优势,大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煤炭煤电业、现代服务业、家政服务业“四大职教集团”建设,联合特变电工、准东企业以及疆内外院校、医院等100多家单位,建成11个专业化职教集团,建成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7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与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联办5个本科专业,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实现了引企入校、园区建校,成立了“特变电工分院”、准东分院,开展了准东学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订单”“委培”等方式,为世界500强企业特变电工输送实习和毕业生5000多人,为准东输送实习就业学生近2000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撑。医护类学生为南疆地区培养乡村医生近1000人,为南疆乡村医疗水平的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高职高专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年来,先后创建成为自治区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个技工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2010以来,学院累计培养各科类毕业生3万余人,其中在昌吉州各县市就业7000余人。与248家企业建立了订单式招生就业协作关系,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4000多人,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稳居全疆高职院校前列。
    2020年学院成功入选国家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近三年,共承办及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州以上技能大赛98项,获得国家级奖12个、自治区级奖116个。其中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前教育专业获2020年、2022年团体三等奖,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获2021年、2022年团体三等奖,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获2022年三等奖,均实现新疆代表队在该赛项“零”的突破。2022年,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一期“高职院校就业育人体系建设项目”、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一阶段建设院校及“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建设专业、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
    学院先后荣获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十佳办学单位”、“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示范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沽优秀单位”、“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单位”、“昌吉州先进学校”、“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殊荣。



    学院在校生1.7万多人。教职工697人,其中专任教师562人,教授、副教授137人,研究生学历217人,双师素质教师226人。建成区(州)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教学名师7名、教学能手7名、思政骨干教师2人;州级专业带头人13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2人。

    学院实行二级管理体制,下设9个分院(医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体育与艺术分院、学前教育分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三大实训基地:国家级公共产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双创中心、民族药展馆;一校: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校内拥有各类设施设备先进的实训室163间、校外实训基地270余家。图书馆藏有图书80万册。学院与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建立本科函授站。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近年来,学院在区州党委、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州党委教育工委、州教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升优质校、争创双高校”为目标,坚持育训并举、服务社会,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条主线,全面推动校企业合作育人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办学跟着就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走,人才培养跟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走”的办学理念,专业设置紧贴乌昌地区产业发展要求,形成了预警和退出机制,新增新能源汽车技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4个新专业,开设高职、中职、技工类专业67个,重点发挥智能制造、电力工程、医药卫生服务、康复治疗技术四个自治区骨干专业群和四个国家级骨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药学)的优势,大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煤炭煤电业、现代服务业、家政服务业“四大职教集团”建设,联合特变电工、准东企业以及疆内外院校、医院等100多家单位,建成11个专业化职教集团,建成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7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与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联办5个本科专业,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实现了引企入校、园区建校,成立了“特变电工分院”、准东分院,开展了准东学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订单”“委培”等方式,为世界500强企业特变电工输送实习和毕业生5000多人,为准东输送实习就业学生近2000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撑。医护类学生为南疆地区培养乡村医生近1000人,为南疆乡村医疗水平的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是自治区首批高职高专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年来,先后创建成为自治区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自治区首个技工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2010以来,学院累计培养各科类毕业生3万余人,其中在昌吉州各县市就业7000余人。与248家企业建立了订单式招生就业协作关系,每年向社会输送毕业生4000多人,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稳居全疆高职院校前列。



    2020年学院成功入选国家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近三年,共承办及组织学生参加自治州以上技能大赛98项,获得国家级奖12个、自治区级奖116个。其中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前教育专业获2020年、2022年团体三等奖,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装调与运维获2021年、2022年团体三等奖,液压与气动系统装调与维护获2022年三等奖,均实现新疆代表队在该赛项“零”的突破。2022年,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首批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一期“高职院校就业育人体系建设项目”、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第一阶段建设院校及“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建设专业、药学与医学技术分院党支部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



    学院先后荣获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十佳办学单位”、“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示范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普通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督导评沽优秀单位”、“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单位”、“昌吉州先进学校”、“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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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剖专业教师、外科专业教师、内科专业教师、口腔专业教师、机能专业教师、药学教师、妇幼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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