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关于2023年海兴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计划志愿者公告
根据《关于全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沧人社字〔2014〕94号)《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22〕9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拟从服务于我县“大学生村医”计划,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志愿者中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此次共招聘8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具体详见《2023年海兴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计划志愿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海兴县“大学生村医”计划,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海兴县“大学生村医”计划,自沧人社字〔2014〕94号文件出台(2014年4月17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现金)。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兴县人民政府一楼119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下载并打印《2023年海兴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计划志愿者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河北省“大学生村医”服务证书、小二寸照片6张等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海兴县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2023年海兴县专项招聘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医”计划志愿者招聘报名表》。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上(http://www.haixing.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社会事务局对取得复审资格人选的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进行选岗。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按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的方
法,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选岗、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海兴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海兴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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