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改善昆区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整体素质,聚集人才资源助力医疗、文化高地建设,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结合昆区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及引进安排(见职位信息栏)
为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人才工作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社会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文化馆、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医院、区中医院,少先、阿尔丁、市府东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包头市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赴外引进43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均使用空余编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引进地点:大连市(具体场所另行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4月24日8:30-12:00;14:00-17:00
面试时间:4月25日-27日(具体时间安排现场告知)
(二)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引进地点:包头市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场所另行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5月7日-8日8:30-12:00;14:00-17:00
面试时间:5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安排现场告知)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热爱公共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四)户籍不限;
(五)学历学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拥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4.区文化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部分紧缺急需岗位可放宽至拥有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4月16日之后出生),硕士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6日之后出生),博士生或取得副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6日之后出生),特别紧缺急需的一事一议;
(九)卫健系统岗位需具有一级以上医院(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10.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一)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填写《包头市昆都仑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成功后根据报考人数现场分配面试时间,预计3天内完成,请合理安排行程。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下材料均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按照下列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1.《包头市昆都仑区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卫健系统岗位);
6.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7.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8.《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
区委人才办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紧缺急需岗位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比例。因无人报考未完成的岗位计划数,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
(三)面试。面试顺序抽签产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结果现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划定分数线),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放弃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
(四)考察。由区委人才办责成专员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拟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重点了解拟引进人才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再次核实拟引进人才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体检。由区委人才办组织考察通过人选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确定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集体研究。由区委人才办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七)公示。在昆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
四、试用期、服务期等事项
1.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3.引进人才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工作人员待遇,最低服务期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全程监督制度。引进工作由专职纪检干部进行监督;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资格审核主体要高度负责,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诚信制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昆区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全程审查制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人才引进期间需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事宜,将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0472-283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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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0472-2136066、0472-5990347
监督举报电话:0472-22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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