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2024年下半年招聘院前急救医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椰城优才智汇海口”招才引智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延揽,不断壮大中心院前急救队伍,根据中心院前急救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急救医师2名。为结合实际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院前急救医师2名,从事院前急救转运、紧急医疗救援、医疗保障、医疗转送等工作。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与现有编制外相应岗位人员待遇相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5.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相应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急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信息表)。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间为7天,自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本次招聘后续相关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6日17:30。(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6日17:30,之后报名的无效。)
2.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楼人事科(410室)提交报名资料,登记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公告的网站,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简历登记表》填写后(签名处手写签名)和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及内页)、执业资格证(封面及内页)原件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hk120zhp@163.com邮箱。参加考试时登记报名登记表,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审核资格,对报名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考生承诺书》。(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电话联系中心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
3.报名要求。考生签订《考生承诺书》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中心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如招聘岗位未达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面试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中心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名额,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材料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卫健委备案。
2.公示。拟聘人选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方式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2.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到岗的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10室人事科,咨询和投诉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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