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1号)、《贺州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22〕67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富政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的乡村医生,服务处所范围是全县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全县共12个单位计划招聘154人。详见《2024年富川县公开招聘县乡村医生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农村卫生事业。
2.医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在岗的原乡村医生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有特殊专长的可以放宽到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5.服从工作调配。
(二)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的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
1.具备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
3.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专)毕业后履行协议到乡镇卫
生院报到的。
(三)优先聘用条件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具有2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和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3.符合条件的女乡村医生或居住在本乡村的乡村医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政府办村卫生室内的村医岗位优先从原已聘用的乡村医生中择优聘用,对空缺的岗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在现场填报《富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村卫生室报名(所属地管理原则)。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收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富川县2024年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报名表》(须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符合优先聘用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应聘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②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还需提供到卫生院报到的证明。③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岗位管辖的卫生院办公室。
(3)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报名后,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证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报名资格复审。由各镇卫生院汇总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进行复审。
五、考试及直接面试相关规定
(一)考试及相关规定
1.考试内容:乡村医生工作内容为主,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内容;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县卫生健康局3楼会议室、富阳镇卫生院6楼会议室;
4.考试方式:笔试;
5.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并符合直接面试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和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列为入围考核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以优先聘用条件进行计算分数,以总分数高者优先确定直接考核人员,余下人员递补到本乡镇在本次招聘中有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村卫生室;或由卫生健康局调剂到其他乡镇在本次招聘中报有岗位计划的空缺村卫生室;分数高者优先享有选择权;放弃者需提交2份《自愿放弃2024年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递补村卫生室资格承诺书》(附件3),并签字盖手指印(一份交卫生院备案,一份交卫健局备案),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一级加2分,二级加4分,三级加6分,四级加8分;
(2)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健康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
(4)居住在本乡村的乡村医生加5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加5分。
2.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如遇同一岗位2人及以上总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层次相同的,全日制学历优先);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职称者优先。如果以上还未能确定优先人员,则增加面试程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须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核
通过体检合格者列入被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用人招聘单位具体落实。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3人以上组成,考核组人员应该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原则。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按考察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富川县政务信息网及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由各乡镇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
(一)县卫生健康局对聘用人员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由其所在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的乡村医生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聘用后乡村医生的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
(二)其他方面按照《富川瑶族自治县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进行。
十、聘用待遇
“乡聘村用”管理的乡村医生待遇按照《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十一、监督管理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招聘公告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3:自愿放弃2024年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递补村卫生室资格承诺书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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