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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医医院招聘人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暨参加医学院校2024年毕业生“双选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医院始建于1986年11月,是一所专科优势突出、设备先进、中西并重,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五位一体的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四川省精品中医医院。2021年5月成为成都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眉山医院。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远程会诊、远程教学定点医院。第三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基地,四川省针灸学校教学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眉山市中医医院总院、眉山市东坡区精神病医院(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眉山市东坡区血吸虫病防治站、眉山市中医医院龚村养护中心、眉山市中医医院新星养老医护中心的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
2021年6月,医院整体搬迁到岷东新区,新院区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年门诊量80多万人次,手术操作台次1.6万,年出院病人近5万人次。
在职职工1800余人
其中高级职称207人,中级498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国家级名中医2人,省名中医7人、市名中医13人。
现有编制床位1780张,实际开放床位2249张
开设40个专科门诊,47个临床医技科室,33个住院病区和1个体检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专科特色突出
现有国家级重点中医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市级重点专科37个。
设备先进
拥有瓦里安直线加速器、GE 256排CT、GE 3.0T核磁共振等价值超过6亿元的国内外先进设备,总资产16亿元。
龚村养护中心
隶属医院的龚村养护中心占地面积66.2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床位450张,是一个集生活、医疗、保健、康复、学习、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养护机构,采用“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医养保障模式,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给予安家费50万,科研启动基金50-100万,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具体面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无特殊情况下,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2024年规培结业的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明;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服从医院安排。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具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地点
眉山市中医医院总院(眉山市东坡区岷东大道北段9号);
眉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车辆厂生活区)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双选会现场报名
学校 | 双选会时间 | 场地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10月21日上午 | 温江校区体育场 |
成都医学院 | 10月26日上午 | 新都校区红星广场 |
西南医科大学 | 10月27日上午 | 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
川北医学院 | 10月28日上午 | 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
现场报名准备资料:《眉山市中医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院学籍证明)、规培证(2024年规培结业的考生提供规培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一份。
特别优秀人才经双选会现场面谈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2、网上报名:如无法到双选会现场报名,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
2.心理测试。眉山市中医医院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心理测试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中医医院实施考评。根据考生考评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拟招聘总名额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调节使用。具体考评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由眉山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
(一)根据工作岗位核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月度奖金、年终奖。
(二)按照《劳动法》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招聘全过程由医院纪检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222696
九、本公告由眉山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226035吴老师、何老师
眉山市中医医院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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