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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岗位、学历、资格等条件详见《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2023年1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点均以公告之日为准,报名人员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医院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内办公楼三楼党员活动室,走最右侧(南侧)楼门。
2.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成的《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打印1份。医院网站或公众号下载后自行填写打印。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二维码的学信网证明。
(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通过未发证书人员,可提供合格成绩单作为证明。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体检。
(四)健康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
(五)个人考察
医院将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录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时由科室予以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流程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均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监察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由医院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5.违反本规定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予以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
六、相关事宜请自行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公众号通知
公众号为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联系电话:**
附件1:《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2023年1号)》
附件2:《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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