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和我县县医院、血防站及乡镇卫生院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望江县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105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2)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 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免交笔试费手续。
6、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5:30报考者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为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30分,两科满分100分确定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
(4)笔试开考比例及改报
笔试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
各报考者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的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考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护理学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作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7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以及卫生法律法规等。
4、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对学历相同的应届毕业生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社网和卫生网公示7天。
2、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生局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望江县2013年县医院、血防站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总人数 | 岗位名称 | 聘用人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要求 | |||||
高士镇卫生院 | 4 | 专业技术 | 2 | 临床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普通中专毕业生,女性(妇产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专业技术 | 2 | 药学 | 中专及以上 | 25周岁以下 | 普通中专毕业生,具有药士及以上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