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3年宜川县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按照岗位所需专业人才计划招聘110人。
二、招聘范围:①本次招聘报名之日前,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②根据省市有关放开户籍限制的要求,结合宜川事业单位部分岗位缺乏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延安市县区非宜川户籍,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畜牧兽医和医学类护理、检验、影像岗位;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公安类专业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公安系统协警岗位;③在宜川县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中招录5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③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要求的条件;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公安协警岗位的,还须达到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⑤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年龄可适当放宽);⑥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3年11月19日-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在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沟坪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开始暂停人事代理业务。报名时携带本人报到证、学籍档案(在宜川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携带人事代理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蓝底)、已婚的出具计生证明;应聘的大学生村官需带个人书面申请一份,经单位和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如果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对岗位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联系电话:4622083;联系人:吴鹏
(二)考试:考试工作统一组织,护理、影像和检验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原则上不组织面试,若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名次出现并列时,对名次并列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若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评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四)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
(六)聘用: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并实行人事代理。
五、注意事项:①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②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③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关机、停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④请及时浏览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宜川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