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市人通〔2006〕5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水城县2013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龙翔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六、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含笔试和专业测)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6.笔试成绩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专业测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具体事宜由水城县电视台、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面试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
2.面试地点:六盘水市第八中学。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实际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时,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均并列,则采取加试(笔试)决定,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月16日。
体检在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具体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签字确认,并经体检医院盖章即生效;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生提出需要复查的考生,由县招聘办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向县招聘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范围人员名单在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时间: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8日。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抽人配合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录到六盘水市及下属县(特区、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12月21日以来招聘到水城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5.截至2013年12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报名时隐瞒个人工作单位、伪造学历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0.截止到政审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或人事)档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招聘办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选岗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人员,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选岗。报考乡镇统计组、煤矿安全监管员的考生,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都并列的,并列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10:00。
选岗地点: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纪律,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实施方案》由水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城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 ||||||||
序号 | 单 位 | 招聘计划(人) | 职位 代码 | 职位名称 | 要求学历 | 要求专业 | 其它报考条件 | 备 注 |
6 | 水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 2 | 0607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 |
1 | 0608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专业 | | | ||
1 | 0609 | 专业技术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专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