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卫计局、市财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阳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春卫计〔2017〕191号)精神,并经市政府同意,阳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34名。为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1972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出生,年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且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证明的医务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阳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且聘用为全科医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且享受省级财政毎个岗位每年 6 万元的特设岗位补助。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7日下午5:00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地点:春城河西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c7715699@126.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编制内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
2、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内容: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地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分6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笔试成绩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点总分40%。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同时执行职称加分相关规定,即属主治医师(中级职称)的考生总成绩加10分,属副主任医师以上(副高级职称以上)的考生总成绩加20分,前提条件是必须进入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原是编制外的获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手续;原是编制内的获聘人员,直接按规定办理全科医生岗位聘用手续。
阳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八、其他事项
1、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管理的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提倡参加公开招聘,如确需要报考,要向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办理辞去单位领导职务的手续方可报名。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阳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电话:**。
4、本公告及附件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 | 执业资格 |
阳春市春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本科) 临床医学类(本科) 中西医结合类(本科) 临床医学类(大专) 中西医结合类(大专) 农村医学(中专) 中医(中专) | 执业医师 |
阳春市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春湾中心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合水中心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潭水中心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河朗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石望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陂面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圭岗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马水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中医学类(本科) 临床医学类(本科) 中西医结合类(本科) 临床医学类(大专) 中西医结合类(大专) 农村医学(中专) 中医(中专) | 执业医师 |
阳春市永宁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三甲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八甲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双滘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河口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 |
阳春市岗美卫生院 | 全科医生 | 2 | 18-45周岁 | 中专及以上 | 执业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