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张家口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张家口市社会福利总院和张家口市优抚医院为张家口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服务水平,增强医务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考生,报名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确定后即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实施。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医学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30%。
(四)考核、体检
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经查证属实一律严肃处理。监督电话:2010278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单位) |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单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张家口市民政局 | 张家口市社会福利总院 | 1101 | 全额 | 5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1102 | 1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
张家口市优抚医院 | 1201 | 差额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
1202 | 康复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
1203 | 1 | 医学影像 | 大专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