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类岗位招聘81人,综合类岗位招聘25人。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②派遣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2年毕业和2013年应届毕业)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③2013年9月16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7、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是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淄博常住户口或在淄博服务(含曾在淄博服务),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已具有淄川区机关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学历认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须在2013年9月16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1、2)。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16日9:00—18日12:00。
缴费时间:2013年9月16日12:00—18日17:00。
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9月26日—2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本人于9月17日下午13:30-16:0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本人于9月17日下午13:30-16:0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提交报名表、承诺书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符合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确认材料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综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相同岗位(专业)的招聘计划中。
卫生类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相同岗位(专业)的招聘计划中。
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1)《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2)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或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证明信,不符合户籍要求且未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提供生源地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生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非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档案管理等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4)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定向招聘岗位考生还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此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工作由区里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等内容)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于9月26日—27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详细情况,请考生随时登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70元/人。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不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由应聘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或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挑选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参加工作且见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信息。
九、监督检查
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区人社局、区卫生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5282275
区卫生局516897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5171718
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8月30日
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 ||||||
招聘岗位(专业) | 岗位代码 | 学历要求 | 招聘人数 | 招聘单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护理 | 0102 | 专科及以上 | 1 | 开发区卫生院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助产专业也可报考 |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 0106 | 本科及以上 | 1 | 开发区卫生院 | 临床医学专业也可报考 | |
中医 | 0107 | 本科及以上 | 1 | 开发区卫生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