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心血站鸡东献血屋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鸡西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站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采血护士岗位4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鸡西市中心血站鸡东献血屋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三)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服从血站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历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各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鸡西市中心血站办公室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由鸡西市中心血站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开考。
3.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血站通知为准。
2.笔试及分值: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60%。
3.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中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弃考)。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发布考试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由鸡西市中心血站统一组织。
2.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鸡西市中心血站内部聘用劳动合同书(编外),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试用期满后由鸡西市中心血站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按鸡西市中心血站内部聘用制编外人员管理。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鸡西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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