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凤县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县镇医疗机构共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21名。
1、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实际,共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5名,其中:临床医学(含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口腔)8名,医学影像3名,医学检验2名,康复及针灸推拿2名。招聘专业可随现场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2、根据镇中心卫生院人员缺编情况,共为镇甲等中心卫生院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6名,其中: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3名,预防医学3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往届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医学学士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应聘者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个人自荐材料》(包括每学年成绩及鉴定,需院校、系加盖印章)、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学校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要求报名者提供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步骤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聘用、审批等五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会开始前,在凤县公众信息网、凤县人事保障网、凤县卫生网、招聘大学校园网及报名现场予以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
1、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在人才市场,通过参加省内外各种招聘会及2014年3月27日在西安举办的陕西省2014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春季招聘会,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此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主科有两科以上(含两科)补考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就近组织面试,面试方法:由命题人员预先编制若干道面试试题,并拟定参考答案,现场打分。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等内容。
(四)聘用
按招聘学科、名额和现场面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聘用对象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凤县籍人员和持证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五)审批
经研究审定,体检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审批后聘用。
六、招聘后待遇和管理
1、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学历的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2、正式招聘后,必须在凤县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
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精神,在签订5年聘用协议的基础上,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4、按有关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6、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制度,凡被我县聘用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我局提供执业资格报名方便,若连续5年执业医师考试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予以1年待聘处理,待聘1年后,仍未取得执业证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17)4806062
凤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917)4762847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