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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苍南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32名,详见附件《2014年苍南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紧缺专业户籍限温州地区或不限(见计划表)。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
5.年龄:大专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不包括苍南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专业进行资格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的办法。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麻醉、病理等专业指标。所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苍南县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苍南灵溪镇山前路公园山后门)。
4.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苍南县户口簿(苍南县生源须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2014年毕业生另提供《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执业护士分数卡),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另发)。
四、招收办法
1.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2)妇产科专业:诊断学等
(3)儿科学专业:诊断学等
(4)眼视光专业:诊断学等
(5)口腔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6)医学检验专业:血液检验学等
(7)卫生检验专业:血液检验学等
(8)医学影像专业:影像诊断学等
(9)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影像诊断学等
(10)麻醉学专业:麻醉学等
(11)针灸推拿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12)康复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13)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康复医学等
(14)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学等
(15)妇幼保健专业:诊断学等
(16)护理学(助产)专业:基础护理学等
(17)医学整形美容专业:诊断学等
(18)营养学专业:医学营养学等
(19)药学专业:药理学等
(20)中药学专业:中药学等
(2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22)中医骨伤科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23)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疗仪器等
(24)卫生统计专业:卫生统计学等
(25)病理学专业:诊断学等
(26)病理学技术专业:病理学技术等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专业、分志愿进行招收。按报考专业岗位条件招收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遇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同分的,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笔试分数最低分数不能少于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核。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优先选岗。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6.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由考生根据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要求,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577- 6470339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局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苍南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表 | |||||||||||
招考专业岗位 | 招考 计划 | 需求单位类别 | 需求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职位代码 | 资格要求 | 户籍(生源)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临床医学 | 1 | 宜山中心卫生院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 A12 | 执业医师及以上 | 苍南 | 临床医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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