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7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双港路172号,柯城区人民医院6号楼2楼会议室,报名电话:**。
3、报名所须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2张和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注册证、进修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带有身份证号的户口本(户籍证明)、驾驶证、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提供准考证,用于成绩查询。
(2)曾从事工作岗位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注册证(进修证)为准,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在二级医院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注册证)为准,其他证明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3)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委托报名的,须提供《人事考试委托书》(附件3)。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医技人员报考的,须经区卫生局同意,否则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4、资格审查: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40元(请自备零钱)。
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紧缺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
除“紧缺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因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笔试结束后30分钟内改报。
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的,在符合开考比例1︰2的前提下,可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财务”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相应增加招聘数,具体核减(核销)、增加的招聘计划数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再予以明确。
笔试均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紧缺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区人民医院“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面试得分平均值)。
即: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点四舍五入),入围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聘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聘用合同期限及医师规范化培训等事项在聘用合同中明确。2014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进入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柯城区计生指导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柯城区人民医院和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为财政定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本次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2、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为同一时间,请考生报名时不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笔试题型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
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且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将所需报名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柯城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无关、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室和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6、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柯城区卫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kcrlsb.com/
柯城区卫生网网址 http://www.kcqwsj.com/
区卫生局招聘咨询电话:**,区人民医院招聘咨询电话:**;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考人数 | 年龄 要求 | 学历 要求 | 所学专业具体要求 | 职称(执业资格)要求 | 曾从事工作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要求 | 备 注 |
区计生指导站 | 临床医学 | 1 | 35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无 | 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在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2年及以上;其他人员报考的,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0周岁以下,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