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栖霞市精神病防治院(栖霞市心理康复医院)始建于1979年,座落于环境优美整洁清静的翠屏街道小雾滋夼村南部,是栖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担负着全市人民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心理疾病康复工作,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报销单位,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90%。医院现有床位99张,共有在编在职职工25人,专业技术人员2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12人,普通工人2人。
根据业务需要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护士站、化验室、药房、心理康复室、影像室、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办公室、医疗保险办公室、收费处、办公室、财务科等12个相关科室。其中门诊部、住院部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多年被栖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授予“先进科室”光荣称号。医院现有彩色B超、生化分析仪、多导心电图、尿液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心理测评仪、颈颅多普勒、睡眠治疗仪、音乐治疗仪、脑电地形仪等大中型设备10余台(套)。医院在不断巩固传统精神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基础上,狠抓专科特色建设,特别是在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更年期综合症、心理康复及疏导等领域近几年有了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