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6-07 稿件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结合公安县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公安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 对 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 条 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公安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报 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二)报名形式及要求 1、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自己必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备用,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特殊专业技能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经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考试。 2、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请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jz12333.com)进行。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考试完成后到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3、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 五、笔 试 (一)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中旬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根据鄂人函〔2009〕133号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享受规定的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由考生服务地相关部门签章后,报荆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核。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相关手续请在笔试前办理完成。 鼓励由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在荆州市服务期满的在岗且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简称大学生村官)参加招聘考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 本年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六、面 试 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情况。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原社保局二楼,长江路、261号)。对审查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退费手续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免缴面试费用),发放《公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相对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 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优先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事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经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前培训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三)聘 用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由荆州市纪委、荆州市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工作由公安县纪委、公安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278494 0716—5226608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 **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5263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安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
咨询电话:0716-5226608 | |||||||||||||||
主管部门 |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区域代码 | 类别代码 | 专业代码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
年龄要求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执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 | 其他 | ||||||||||
卫生局 | 13 | 闸口中心卫生院 | 专业技术 | 4 | 1 | 01 | 411301 | 内科 | 1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中专毕业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专毕业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资格(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统招的普通大学专科生除外) | ||
4 | 1 | 02 | 411302 | 妇产科 | 1 | ||||||||||
4 | 1 | 03 | 411303 | 护理 | 1 | 护理学 | 执业护士资格 | ||||||||
4 | 1 | 04 | 411304 | 公共卫生 | 1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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