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身体健康;
(四)已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五)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65周岁以下;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项目办具体负责。初审合格的人员请于
(三)考试考核。由招聘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实施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资格条件等。
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
(四)体检。考试考核后,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本地区二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等额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考核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将在四川省卫生厅网站、四川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招聘岗位、原工作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6、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签订合同。各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为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州)、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项目安排。
(八)集中培训。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九)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同意,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招聘执业(助理)医师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应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并逐级上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政策
(详见: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招聘乡镇执业医师公告)
(二)招聘县相关待遇
1.雨城区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由项目经费列支,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补贴、津贴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的执业医师收入水平统筹确定,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2)交通补贴。给予招聘执业医师每年一次性探亲假交通补贴150元。
(3)社会保险。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
(4)休假。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期间生活补助照发。
(5)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接收医师的卫生院在当地免费提供基本住宿条件用房。
(6)户口档案管理。服务期间,招聘执业医师的户口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根据本人意愿,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或原管理渠道保持不变。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满,其项目服务档案和党团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7)聘用期间因履行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仲裁。
(8)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未能完全履行规定服务时间的招聘执业医师,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汉源县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1)生活补助。由项目经费列支,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补贴、津贴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的执业医师收入水平统筹确定。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在接收单位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逐月核拨。上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全月生活补助,下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半月生活补助。
(2)交通补贴。给予招聘执业医师每年一次性探亲假交通补贴150元。
(3)社会保险。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
(4)休假。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期间生活补助照发。
(5)招聘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政策增加工资。
(6)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接收医师的卫生院在当地免费提供基本住宿条件用房。
(7)户口档案管理。服务期间,招聘执业医师的户口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根据本人意愿,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或原管理渠道保持不变。我县为招聘执业医师建立服务档案,内容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项目业绩、奖励、考核等。
(8)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未能完全履行规定服务时间的招聘执业医师,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宝兴县相关待遇
(1)生活补助。由项目经费列支,受聘医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补贴、津贴按接收单位同等条件的执业医师收入水平统筹确定。生活补助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在接收单位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逐月核拨。上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全月生活补助,下半月报到的,当月计发半月生活补助。
(2)交通补贴。给予招聘执业医师每年一次性探亲假交通补贴150元,不足部分由接收单位解决。
(3)社会保险。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位缴纳部分,不足部分由接收单位解决。
(4)职称评定。招聘执业医师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晋升职称的相关政策。
(5)休假。招聘执业医师在服务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类假期,期间生活补助照发。
(6)户口档案管理。服务期间,招聘执业医师的户口可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根据本人意愿,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县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或原管理渠道保持不变。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期满,其项目服务档案和党团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为招聘执业医师建立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档案,招聘执业医师服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项目业绩、奖励、考核等。
(7)接收单位为招聘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8)聘用期间因履行招聘执业医师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仲裁。
(9)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未能完全履行规定服务时间的招聘执业医师,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招聘工作详情咨询电话:
雅安市卫生局人事科:(0835)2223054
汉源县卫生局:(0835)4223360
雨城区卫生局:(0835)2823300
宝兴县卫生局:(0835)6822022
2013年度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计划岗位 | |||||||||||
需求信息统计表 | |||||||||||
县(市、区) | 乡镇卫生院名称 | 乡镇卫生院简介 | 卫生院现有医师人数 | 计划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执业助理医师 | 执业医师 | 招聘 | |||||||||
执业 | 编内 | 编外 | 执业 | 编内 | 编外 | 人数 | |||||
类别 | 人数 | 人数 | 类别 | 人数 | 人数 | | |||||
雨城区 | 严桥中心卫生院 | 地处山区,离城38公里。卫生院设有临床、中医、公共卫生等专业科室。 | 临床 | | 1 | 临床 | 2 | | 1 | 女年龄60周岁以下;男6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临床执业医师 | |
中医 | 2 | | 中医 | 3 | | ||||||
口腔 | | | 口腔 | | | ||||||
公卫 | | | 公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