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高新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福州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医院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规定,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健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020年福州高新区卫健系统招聘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信息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fzgxq.fuzhou.gov.cn/)。
、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等相关网站同时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编内专技人员的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的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学位网可查询。
(十一)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地区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十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20年11月29日~12月5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名时同步提供本人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20年12月。下同)并将“在线验证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hxcrc@126.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学历验证-姓名-身份证号码。邮件内容:12位数字在线验证码。格式示例,邮件标题:学历验证-张三-**171411;邮件内容:在线验证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报考者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无误,保持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对网上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12月5日。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12月5日(以系统关闭时间为准)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告)。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开考比例。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公告发布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办理。按照有关规定,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笔试结束三天内,办理地点: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楼512)。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面试资格复核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进行确认,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报考者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资格复审前告知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并进行书面确认,如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在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职人员如未能及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必须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空额将从资格复审通过名单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至面试前两个工作日。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为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事宜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不低于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安排)。
4.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1)。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考生需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自行承担。
4.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优惠政策
1、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编内人员聘用到医院工作后,给予每位研究生安家补贴费12万元,本科毕业生安家补贴费6万元(分第1、第3、第5年各总额三分之一的方式发放);
2、对符合领取安家补贴费政策的对象,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①剩余服务年限每年2万元的标准赔偿;②对已领取安家补贴费的对象,还须另行赔偿已领取安家补贴费3倍的违约赔偿金;③服务期内选送规培的对象需退还规培费用;
3、不享受安家补贴费的编内人员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予以服务期剩余年限每年1万元的标准违约赔偿金。
十二、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区纪工委负责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工作记录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1.区纪工委监督电话:**
2.报名咨询电话:**、**
3.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福州卫生人才网技术相关问题:考生在报名的过程中,出现账号注册不了、照片上传后无法显示、准考证打印不了等问题,请先登录考生个人的QQ账号,然后点击网站首页最下面的“在线咨询”进行咨询,技术人员会马上处理,请考生耐心等待。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7日
单位性质 |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层次 | 学历类别 | 学位 | 最高年龄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核拨 | 1 | 麻醉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 | 临床医学 |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区需服务满5年 |
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核拨 | 2 | 外科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 | 临床医学 |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区需服务满5年 |
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核拨 | 3 | 内科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 | 临床医学 |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区需服务满5年 |
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 财政核拨 | 4 | 眼科 | 专技 | 1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 | 临床医学 | 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区需服务满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