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人事处

公立医院+附属医院

 568

2013.8.15-2013.9.15

已结束

药学
全职
招聘要求

莆田学院2013年人才需求公告

 

截止2013731,因部分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莆田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批准,我校对2013年人才需求计划进行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岗位和未完成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单位

岗位

需求专业

研究方向

需求数量

学历、学位

 

要求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教学

生药学

 

1

博士研究生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7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31131日前。

3、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莆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表格可从莆田学院网站http://www.ptu.edu.cn “人才招聘”栏目“招聘计划”中下载),电子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求职岗位和专业。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9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所需材料有:《莆田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2.对通过资格复查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内容为:

1)教学岗位:考核需求专业相关课程教材章节内容或专题内容的讲授能力。其中,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还需考核有关商务英语内容的笔译和口译能力。

2)管理岗位:考核需求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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