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具体见《乐清市卫生系统2013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招考聘用计划表》(附件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确认
(一)根据考生成绩及招聘计划分单位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需求的,实行末位淘汰。如果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学历高的,(2)毕业时间早的,(3)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
(二)具体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人才网。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如属末位淘汰对象不予替补)。
七、公示、聘用
(一)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非农户籍证明;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凭录用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转“农转非”手续。
(五)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用。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局、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清市卫生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4日
乐清市卫生系统2013年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招考聘用计划表 | ||||||||
单位代码 | 岗位代码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招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学历与年龄要求 | 单位性质 |
29 | 2901 | 芙蓉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湖) | 临床 | 1 | 中西医结合、中医学 | 中医基础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放宽到相应专业的五大类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民差额 |
29 | 2902 | 芙蓉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湖) | 护士 | 1 | 护理学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放宽到相应专业的五大类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民差额 |
29 | 2903 | 芙蓉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雁湖) | 公共卫生 | 1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西医综合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放宽到相应专业的五大类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民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