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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兴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东兴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兴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5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曾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二、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8年5月2日起,可以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fcgs.gov.cn/wjw)、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zf.gov.cn)查看《计划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东兴市兴东路223号(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
4.联系人:韦家乐、庞天然、官家琴。
5.联系电话:**。传真:**,邮编:538199。
6.报名办法及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执业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东兴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资格审查(2018年5月17日-5月18日)
根据公开招聘的职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各职位所设专业类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进行审核。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暂定2018年5月下旬)。
1.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由东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命制,其中医学专业知识内容占50%以上。
2.面试人员确定
(1)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达到开考比例1︰3),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
(2)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1︰3,又确需进人的,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进入面试程序。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及时间确定后,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公告,东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若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同分,则当场对末位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加试题目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面试题库中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考官
随机抽签确定。每个考场考官设置7名,从面试考官库和专家中随机抽签确定。
7.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8.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实施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若进入考核人选考核不合格的,则从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递补出现不合格情形的,不再进行递补。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接受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18年6月。
五、公示和录用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防城港市卫计委网、东兴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时间:2018年6月下旬。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招聘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设置。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防城港市人才网、防城港市卫计委、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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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2日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岗位说明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
东兴市江平中心卫生院 | 西医临床医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急诊值夜班、出诊及下村开展公共卫生等工作 | 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主治医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东兴市江平中心卫生院 | 检验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血细胞、骨髓细胞以及人体其他体液等各项临床医学检验、急诊值夜班等工作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中级检验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检验师及以上 |
东兴市江平中心卫生院 | 中医医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日常门诊和住院部中医诊疗工作及下村开展公共卫生等工作 | 1 |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主治医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卫生院 | 中医临床医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中医岗位、值班诊疗和公共卫生工作 | 1 | 中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主治医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卫生院 | 西医临床医师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诊疗、急诊值夜班、出诊及下村开展公共卫生等工作 | 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主治医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
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卫生院 | 检验士 | 专业技术 | 从事临床检验相关急诊值夜班及基本公共卫生下乡体检等工作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 大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中级检验师及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 | 检验士及以上 |
东兴市马路镇中心卫生院 | 护士 | 专业技术 | 从事急诊、出诊等临床护理值夜班及下村开展公共卫生等工作 | 1 | 护理学、护理、助产 | 中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18-35周岁 | 执业护士及以上 |